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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和服务群众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3-22 09:47

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和服务群众制度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上率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系支部的确立

1.党委委员会成员每人根据分工,分别联系、指导若干个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2.党委委员会成员要参与联系支部的活动,并重点关注相关支部的困难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1.工作调研。党委委员要将联系支部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对所联系的支部要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准确了解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了解职工的合理诉求,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第一手资料,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党委成员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党员干部和职工答疑解难。

3.指导落实。党委委员要根据各自联系支部实际,深入支部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支部找差距、理思路,制定支部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支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联系支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联系形式

1.参加支部的活动。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的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

2.上党课。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支部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不断强化党员同志“四个意识”。

3.举办报告会。帮助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助推支部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

4.调研走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走访座谈、谈心谈话等形式,了解党员和群众在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5.指导党建专题沙龙活动和特色党日活动。

6.组织相关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观摩活动。

7.与支委和普通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

四、相关要求

1.党委委员原则上每学年至少要到联系支部调研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及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联系支部开展工作。

2.建立联系支部情况档案。党委委员要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指导支部开展工作,将每次到联系支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同时,每学期至少撰写一份联系工作报告提交党委交流和分享,以利相互借鉴,促进联系支部工作的更好开展。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践行党组织的决议和相关要求。

 

 

                                                               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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